
今天,政府就微软的行为如何违反了联邦和州的反垄断法提出了令人信服的论据,但专家们表示,其方法为软件巨头在审判阶段和上诉阶段留下了很多空间。
这种操作空间和反垄断先例可能意味着政府可能无法自由地实施对微软的拆分。
在其71页的拟议法律结论中,政府在声称微软违反了谢尔曼法案的两个条款时,没有提供任何惊喜。
正如预期的那样,司法部和19个州解释说,微软通过将因特网浏览器与Windows操作系统绑定,并通过与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签订独家协议,违反了法案的第1条。政府认为,微软通过非法维持其Windows垄断地位,利用这一垄断地位进入浏览器市场,并强制规定PC制造商的第一个“启动”屏幕限制,违反了法案的第2条。
帕洛阿尔托的Fenwick & West律师事务所反垄断律师埃米特·斯坦顿表示,政府没有犯下重大错误。“没有让我觉得政府方面有过度越界的行为,”他说。
斯坦顿表示,维持垄断和独家协议是政府强大的领域。
但是政府也选择了推进几个反垄断专家认为政府可能无法赢得,或者可能在上诉中败诉的论点。特别是微软通过将Internet Explorer绑定到Windows以及将Windows垄断扩展到浏览器市场违反反垄断法的论点令人怀疑。证明这些案件方面的难题在于高强度的证据负担。
在11月5日发布的调查事实中,美国地区法官托马斯·彭菲尔德·杰克逊并不完全支持微软利用Windows将Explorer推入浏览器市场的论点,鲍勃·兰德(鲍尔州立大学法学院教授)表示。“如果你查看调查事实的第384段和385段,法官是否支持政府在这一点上的立场还不确定,”他说。
根据法律定义,“政府要赢得这一点,必须存在成功的危险可能性,”兰德解释道。按照政府的定义,60%的新浏览器用户选择使用Internet Explorer而不是Netscape Communicator“对于成功的危险可能性来说已经足够了,”兰德说。
但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教授比尔·科瓦奇表示,在这一点上,传统反垄断法是站在微软一边,而不是政府一边。“在反垄断法中有一个观点,即使你用肘部推搡竞争对手的头,只要他们保持站立并继续前进,这种行为,尽管不吸引人,但并不一定是有害的,”他说。
微软并未彻底消灭竞争对手网景,这可能足以让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站在软件制造商科瓦奇一边,科瓦奇说。
上诉法院也可能拒绝捆绑论点,尤其是因为它之前已经这样做了。在一个早期案例中,哥伦比亚特区巡回法院推翻了杰克逊要求微软将其网络浏览器从Windows中拆分的初步禁令。
问题是浏览器和操作系统是否是两种独立的产品。将垄断产品与另一个市场的产品捆绑在一起违反了反垄断法。在罕见的一步中,政府将这个论点与其他论点区分开来。
“通过单独提出捆绑问题,政府表示即使他们在那里失败,他们仍然有足够的胜算,”兰德说。
政府提出了两个论证来证明其立场:它达到了上诉法院——可能最终会审理此案的同一上诉法院——设定的独立产品的标准,并且达到了1984年最高法院案件设定的另一个标准。
根据最高法院的定义,如果它们有独立的需求,则存在独立的产品,但哥伦比亚特区巡回法院设定了一个更严格的标准。
科瓦奇说:“他们两种方式都玩了。‘如果这是我们必须跨越的门槛,我们已经跨越了。但如果我们没有跨越,门槛就设得太高了。’”
为了赢得反垄断案,政府只需在任何一个领域获胜,并使该裁决在上诉中成立,这可能导致最高法院的裁决。但为了获得实施“结构性补救措施”的权力,这可能意味着微软的拆分,政府需要在三个或四个领域获胜,兰德说。
微软非法维持垄断地位和使用独家协议是政府的强项,但可能还不够,兰德说。
科瓦奇表示,政府的法律结论还存在另一个问题,微软在1月17日提出自己的结论时肯定会利用这个问题。“在许多领域,政府要求法官接受最高法院和下级法院的判例法,但他们要求法官接受的并不一定是那些决定中的主导观点,”科瓦奇说。
“微软将能够提供一个与宇宙相竞争的观点,同时也得到了许多案例的支持,”他说。